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自动化学会控制理论专业委员会(简称“TCCT”)各专业学组的组织管理及其学术活动,中国自动化学会控制理论专业委员会制定本条例,各学组须遵照本条例有关规定开展工作。
第二条 根据控制科学理论及其应用的发展需求,中国自动化学会控制理论专业委员会设立专业学组。各学组定位明确,旨在团结、联合、组织相近领域的专业人士开展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,并兼顾人才培养,以推动控制科学在理论、技术、实际领域的前沿研究,引领学科发展方向。
第三条 TCCT学组原则上由控制理论专业委员会现任委员向TCCT秘书处提出设立申请。申请书应包括拟设立的TCCT学组的必要性、可行性,以及名称、定位、学术活动、委员名单、申请人信息等。由TCCT秘书处根据领域方向、地域分布等情况讨论、审批。
第四条 TCCT学组一般设主任1人,要求为控制理论专业委员会现任委员。副主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分委会委员数的十分之一,且最多不超过5人。各学组委员数一般不少于20人。
第五条 TCCT学组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学组工作会议,对学组的工作和计划进行检查评估。
第六条 TCCT学组须有自己的系列性学术会议,以增进本领域专业人士的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,发现、奖励优秀青年人才,积极推动控制科学发展。
第七条 TCCT学组财务独立,其主办活动由各学组自负盈亏。
第八条 中国控制会议期间举行的学组工作会议,TCCT将负责免费提供会议场地,但须于当年4月30日之前提出申请,以便于会议场地的协调安排。
第九条 TCCT学组召开工作会议、学术活动等,须及时向TCCT秘书处进行报备。
第十条 TCCT学组及其学术活动可在TCCT网站、《TCCT通讯》等控制理论专业委员会宣传平台进行宣传。
第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行。
第十二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中国自动化学会控制理论专业委员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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